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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二十日教官來一場法律宣導的演講。政府立意良好,但基本上沒切中要點,有跟沒有沒差多少。
我對智慧財產權略有研究,針對這點跟各位講我的看法。

盜版可不是個案,這是個全民盜版的時代。

有很多東西我想要,但是我懶得花那麼多錢,這可是不枚盛舉的。我最近抑制這些衝動,不過這條路我想各位還是省省吧。
當你對某項事物很狂熱,想擁有它,有什麼理由說商人坑錢呢?
你說商人很賤,我就告訴你他們賤在哪:
一個東西如果很多人想要,無論是正版還是盜版,只要它很紅,商人就會繼續生產。
如果虧損,他們是不會扣大牌明星的薪水的,因為他才是人氣的來源,所以扣薪水,被炒魷魚的重責大任就交給無名氏負責了。
商人從來沒有逼你買什麼,他們只是觀察大眾的渴望,推出他們喜愛的東西,可從來沒有違反潮流。所以從商人的行為可以看出一個社會的風氣。

反盜版,或是反微軟之類鳥事,為什麼總是不成功?
因為我們對抗的不是盜版工廠還是某家令人討厭的公司,而是整個社會。不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,而是一小群反潮流蠢蝦米對抗所有的蝦米。

所以,你願意忍受以後商品賣很便宜,別人卻繼續盜版嗎?如果可以,那真是任重道遠,我很佩服。
沒有人願意把到手的權力放下的,就好比由儉入奢易,由奢入儉難。
所以我打這篇做什麼?其實也只是稍微掙扎一下,希望各位好好想想那些努力工作卻丟了工作的人而已。
只可惜,對於陌生人我向來沒什麼感情,感覺這呼籲很連自己都說服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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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智慧財產權的看法李昆融製作,於文華高中-電腦研習社的blog發佈,以創用CC 姓名標示 2.5 台灣 授權條款釋出。
超出此條款範圍外的授權可於mailto:likwueron@gmail.com查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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